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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积极推进项目代建制,加强重点项目的建设管理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09-6-9 10:50:51
建市场是否能够健康成长。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代建市场在良性竞争下快速的发展,这是促使代建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率、杜绝“三超”行为的基本保障。
 
  (三)培育代建市场,引导代建单位健康成长
 
  我国“代建制”实施的时间不长,各代建单位的业绩都不是很多,经验不是很丰富,管理水平不是很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要加大对代建单位的培育力度,加强信息渠道的沟通,促进代建行业发展壮大。各级政府应按照“政府监管、业主投资、代建管理、各负其责”的市场模式及国际惯例,鼓励代建单位的发展,提高其核心竞争力,以适应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
 
  对代建市场的培育,包括逐步扩大代建单位的项目治理能力,推进代建单位优化的重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培育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行为规范的代建单位;培育和规范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建立市场准人和退出机制,完善代建市场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健全质量安全体系等。此外,在保持现有的代建单位的基础上,代建单位管理机构可以在在甲级监理单位中选择一定数量的单位进行补充,积极培育后备代建市场。
 
  培育有实力的代建制企业,首先,要积极培育代建制专业人才。目前,项目代建制最短缺的是懂技术、通商务、经验丰富的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为此可以建立和完善政府与社会、国内与国际互动的人才培训机制,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培养项目代建制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其次,要不断提高代建制从业人的技术实力。工程项目代建涉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领域,因此要求从业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知识,还要有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和手段,并充分发挥协调、监督、管理等职能,以保证工程质量。最后,要不断提高代建单位的风险评估能力。由于代建制实行履约担保和清出机制,在工程代建过程中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有违反代建合同规定的行为,代建单位除了要承担法律责任、赔偿业主损失外,还要面临被清出的风险。因此,代建单位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风险评估能力,针对工程代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及其影响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应对措施,保证工程顺利完成。
 
  (四)制定代建单位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代建单位评价指标体系,对政府投资项目成功实行代建,做到奖惩分明有重大影响。它即是保证投资效果最优的依据,同时也是代建单位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监理工作和施工单位的配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的依据。建立好一个有效的的代建单位评价指标体系有利于经验以及教训的总结、积累并能对代建市场进行规范。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以完善对代建单位的监管,尤其是建立“能进能出”的退出机制,对违反市场原则进行恶性竞争的代建单位实施“警告、行政处罚、直至罚出”等手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建立对应的激励机制来提高代建单位工作积极性,评价结果与代建管理费、奖罚措施直接挂钩,保证代建工作始终处于良性循环。如工程包干有节余,代建单位可分成,其中市政府投资节余部分可有适当比例由代建单位留成。如决算投资超过包干基数,超过部分由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各承担相应比例费用。但因代建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予以罚款。
 
  (五)应取得财政、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理解和积极配合
 
  “代建制”项目,离不开财政、建设、土地等部门的合作,作为一项新事物,在国家明确相关政策前和程序前,代建管理机构应积极与财政、建设、发改委、土地等部门进行协调衔接,依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对顺利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具有重要意义。而代建过程则应置于计划、财政及其他部门、使用单位、监理单位的共同监督之下。
 
  (六)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能
 
  在项目代建过程中,即要注意克服传统管理方式弊端,避免政府(尤其是使用单位)干预代建单位的正常工作,又要保证政府的监督职能不打折扣。使用单位必须参与项目有关功能要求、建设标准、质量工期的监督检查。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更要加强对代建单位选择过程的监督,代建单位和参建单位的监督,抓好代建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考核及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
 
  六、结语
 
  代建制是我国建设投资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建立的一种建设管理模式。其在我国传播时间不长,但发展得却如火如荼,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总结出具有地方特色的代建制。但不可否认,完善这一制度,在理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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