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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为外派劳务人员拨开阴霾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建筑新闻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09-7-16 11:16:39

  国际金融危机使中国对外劳务合作受到很大影响,劳资纠纷时有发生。为妥善处理境外劳务事件,商务部和外交部7月9日联合印发《防范和处置境外劳务事件的规定》(简称《劳务规定》),第一次对境外劳务事件的处理原则和处理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明确各部门管理责任

  境外劳务事件是指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在外务工时,因劳资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以及战争、恐怖袭击、社会治安等引发的权益保护案件。

  《劳务规定》明确,各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政府应建立健全境外劳务事件预防体系。成立境外务工人员投诉、报案部门,引导境外务工人员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要求并监督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建立与外派劳务人员定期的沟通制度。

  各驻外使、领馆应与驻在国政府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应指定专人指导境外中国企业加强管理,及时化解矛盾。定期对辖区内的境外劳务项目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后迅速采取措施消除。各驻外使、领馆应成立境外劳务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国内有关部门做好境外劳务事件处理工作。

  遵循谁派出谁负责原则

  《劳务规定》明确了境外劳务事件应遵循的处理原则:责任原则和属地原则。责任原则即谁派出谁负责。对外签约企业对境外劳务事件的处理负全责,该企业的上级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属地原则即对外签约企业注册地人民政府承担监督处理责任,有关企业和境外务工人员国内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担协助处理责任。

  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要妥善处理境外劳务事件,依法查处企业无证(照)经营、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打击对外劳务合作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对逃避或推卸责任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务工人员在境外违反我国及驻在国法律应承担法律责任。

  内外结合处理劳务事件

  《劳务规定》明确了境外劳务事件的处理程序。劳务事件发生后,驻外使、领馆应立即了解情况,摸清对外签约企业、相关涉事企业的派出方式和证件办理情况,了解境外雇主、境外务工人员的诉求,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依法为境外务工人员提供必要的领事保护,尽力平息事端。有关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相关工作建议,应告知上述企业及境外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以及相关企业的上级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上报商务部和外交部。对未经批准的单位、企业派出人员发生的境外劳务事件或涉嫌违法犯罪的境外劳务事件,还应告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如境外劳务事件激化,驻外使、领馆可根据情况建议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尽快派工作组赴事发国或地区解决问题,必要时可请所在国或地区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配合,避免造成恶性事件。

  各省应责成相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督促对外签约企业及相关涉事企业按照驻外使、领馆的要求进行处理,与境外雇主进行交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必要时,应及时派出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在我驻外使、领馆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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