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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质量损害赔偿中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7/3 21:45:46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损失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所受到的损失,通常既与监理单位的违约行为有关,也与施工单位的有关施工项目本身不合格有关。在此情况下,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都应当向建设单位承担各自的赔偿责任。

  参 考 文 献

  [1] 曾宪义、王利明 主编,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 债权篇,法律出版社,1998年8月

  [2] 黄赤东、梁书文 主编,建筑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中),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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