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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造价结算审核风险的探讨
作者:戴忠清 来源:中国鸣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6-27 7:11:33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造价工程师作为从事这项业务的专业人员,审核过程中会面临诸多风险,构成风险的原因有自身的、外部的。本文主要针对造价工程师如何防范和控制审核风险提出一些看法,并分析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的主要内容。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指发包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承包方编制的竣工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及时纠正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其工程造价成果的公正与否关系到相关各方的切身利益。然而造价工程师作为从事这项业务的专业人员,除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完成该项工作外,还必须考虑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控制审核风险,避免或减少法律责任。所谓审核风险,是指造价工程师在结算审核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发表了与事实不相符合的审核评价和结论,引起自身承担某种损失责任的可能性。

  一、 造价工程师执业风险的相关规定

  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审核和工程造价鉴定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第十九条造价工程师在招标标底或者投标报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和工程造价鉴定中,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情节严重的,由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注销其执业资格。

  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第十九条修改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进行;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修改,并签字盖章;修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对修改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造价工程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造价工程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以上这些均对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作了规定,工程结算审核涉及到各方面的重大经济利益与协调。这就要求造价工程师必须具备一定的风险意识和抗风险能力。

  二、 造价工程师结算审核风险的种类和成因

  (一) 造价工程师自身的风险

  造价工程师自身的风险包括:

  1.结算审核中违反职业道德,未能正确地履行造价咨询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在工作中发生失职行为。例如,对于工作中该实行审核的项目不作审核或不按规定进行审核,因此使工程造成损失,他就必须为此承担失职的责任。

  2.在结算审核中由于主观上的无意行为,未能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并因此而造成了工程损失。例如,由于疏忽大意,对某些该扣减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扣减,工程量计算错误等使造价审核成果不准确,并因此造成了业主的损失,造价工程师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 外界干扰的风险

  因为结算审核成果文件直接影响到相关方的重大经济利益,所以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各方利益主体始终在密切关注。由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有时会通过各种手段干预造价工程师的正常工作。比如:提供的资料不完善或存在舞弊行为,从而造成造价工程师的风险。

  (三) 造价咨询机构的风险

  近年来跟随造价咨询机构的数量在迅速增加,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竞争越演越烈,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都需要进行投标。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僧多粥少”现象,很多造价咨询机构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评价体系。在承揽业务过程中,可能被高额酬金所诱惑,承接了本身风险比较大或有违法行为的项目。造价工程师在审核过程中,这类风险也就无法避免,甚至也会给没有直接从事该项目的造价工程师带来连带风险。

  三、 造价工程师结算审核风险的控制

  (一) 努力提高造价工程师自身专业技能

  1.仔细审核结算相关资料,对审核工作充满信心首先要把工程结算范围落实清楚,最好由建设单位给出书面的工程界定。对于多家施工单位一起施工的工程项目,要审查有无几个施工单位同报一个工程项目进行结算的情况;要审查施工单位将同一工程分别多次混入其他工程进行结算,或将已结算过的工程,放在其他结算书中重复计算。其次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中有约定,按约定条款进行审核;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事后又没有补充协议,造价工程师应根据提供的有关资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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