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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全专家不论证工程不得施工
作者:朱浩 来源:江苏法制报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09-11-27 16:25:28

  本报讯(记者 朱浩)近日,南京市建委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不日将施行。《办法》规定,今后南京规划建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前都须经专家论证,没通过论证的工程不得施工。

  《办法》还规定,“专家库”由南京市建委统一负责建立和发布,建工局、房产局和市政公用局等部门参与监督与管理。“专家库”的专家分为深基坑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和爆破工程等6大类。此外,为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南京市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都必须经“专家库”的专家论证。

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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