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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监理细则:投资控制的方法与措施
作者:佚名 来源:房地产E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4-1-11 18:53:08

  一,投资控制方法

  1、投资事前控制

  投资事前控制,监理机构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对策,目标进行工程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性对微量,尽量减少承包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

  1)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底标书,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2)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对策,减少向建设单位索赔的发生。

  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如期提交施工现场,使其能如期开工、正常施工、连续施工,避免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4)按合同要求,如期、如质、如量地供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的材料、设备到现场,避免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5)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避免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2、投资事中控制

  1)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避免造成违约和对方索赔的条件。

  2)施工中主动搞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及其它外部协调、配合,避免造成对方索赔的条件。

  3)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功能要求、质量、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方案,并宣布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4)严格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签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和材料调价等的签证,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最后核签后方有效。

  5)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计量进行计量。

  6)监督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申报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批进度款,避免延误工期违约造成索赔。

  7)完善价格信息制度,及时掌握国家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8)检查、监督承包单位执行合同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9)每月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10)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

  3、投资事后控制

  1)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1)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谈判

  2)公正处理承包单位提出的索赔。

  二,投资控制措施

  1、投资控制的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1)由驻现场监理工程师通过工程计量支付来控制合同价款,工程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工程报告,监理工程师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并由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计量,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计量,由监理工程师自行进行,计量仍然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

  2)由驻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实签字后,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核签字,才作为有效的凭证。

  3)项目监理组每月应以规范的格式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报告工程投资情况。

  2、投资控制的技术措施:

  1)材料设备供应阶段,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对材料的要求,做好价格咨询工作,帮助业主选择材料品种,合理确定生产供应厂家。

  2)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编排工期,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用。

  3、投资控制的经济措施:

  1)驻现场监理工程师每月定期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费用的比较分析,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查签字后,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

  2)驻现场监理工程师应预测和防范可能发生的索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上级报告可能发生的索赔,并制定对策,减少向建设单位索赔的发生。

  3)鼓励监理工程师对原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如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对工程产生的投资节约,应按合同予以一定的奖励。

  4、投资控制的合同措施:

  1)监理方应协助建设单位如期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如期、保质、保量供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的材料、设备,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不违约,不造成索赔条件。

  2)监理方应按合同条款经审核支付工程款,但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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